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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亮 孙国丞
新型二次供水方式,在内江的发展仅有数年时间。他虽然解决了多年来困扰高层住户的水质、水压等问题,但就其管理而言,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确实还存在诸多弊端。
目前我市各高层的二次供水设施,多由小区物业管理。这样的管理方式,存在设备更新换代经费不足、维护困难等诸多弊端。为了更好地对二次供水进行管理,同时解决用户更换二次供水设施、组件的后顾之忧,进行二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中规定,二次供水设施应由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仍归业主所有,业主以合同方式授权供水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由此可见,我市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比小区物业管理更专业、更符合《办法》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26、27条、《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12、15、17条等相关规定,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委托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实行合同委托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新建或改建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向水务公司提出申请,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业主委员会向水务公司提出申请。符合委托管理条件的,经验收合格,在双方自愿前提下,由水务公司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及用户分别签订《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管理协议》、《二次供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次供水是在原供水的基础将服务进一步延伸。完善的二次供水服务,需增加相应的设备、设施,产生运行和管理成本。按价值规律办事,合理补偿成本,是二次供水设施可持续利用的必要条件。
在管理的过程中,管理机构将对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费用专门列账,形成二次供水成本。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二次供水成本进行监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