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2 服务地点: 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办公楼、二水厂、污水厂、经开区污水厂。
2.3 服务范围: 机关食堂、二水厂食堂、污水厂食堂、经开区污水厂食堂。
2.4 服务期限: 壹年 。
2.5 项目总投资:约 12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3.2资质要求:
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比选项目)。
2)参选人须具有合法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其他要求:
1)厨师须具备厨师证书;
2)有服务人员须持有市(县、区)级防疫站出具的身体健康证书;
3)经营业绩:2015年以来具有一个以上向市(县、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提供餐饮服务项目的业绩;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 10 时 00 分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到在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合约部(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304号三楼)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 200 元/份,购买后不退还,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 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三会议室(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304号三楼) 。
5.2 投标文件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天,对收到的投标文件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第一阶段评审,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排名在前三的申请人取得本次比选第二阶段现场菜品实际操作考评资格。第一阶段评审得分权重为60%,第二阶段评审得分权重为40%。综合两个阶段得分最高的为本次比选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战(www.njswgs.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304号
联 系 人: 邱先生
移动电话: 18090336650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