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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29 | 点击:6017 | 字体: | 打印关闭

内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已于20181015日在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网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现发布第二次公示相关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内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内江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牌楼坝现厂内

建设内容:采用MBBR生化池+部分反硝化过滤工艺对现有内江市污水处理厂(10m3/d规模)进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同步对污水处理厂内臭气排放进行升级改造,对现状问题设备进行更换。

二、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维持10m3/d,尾水经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类后,经过已有管道引入天宫堂大坝下游排入沱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H2S等恶臭气体。

项目考虑在生化池中培养微生物进行除臭,利用专项微生物分解臭源因子,随回流系统至污水处理全流程,减少臭气排放。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在线监测仪废液、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在线监测仪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由在线监测仪维护单位收购和委托处置。栅渣及沉砂经压实机进行压榨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污泥经脱水压滤后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备,包括风机、脱水机、各类水泵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加装消声器,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房间内,通过墙体隔声,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的原则。各处理设施实施防渗处理;项目加强防渗层的维护和管理。项目在厂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依托周边地下水井,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项目可确保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本次提标升级,有利于沱江水质改善。项目生产只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内江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政鑫

联系电话:15681301978

联系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牌楼坝现厂内

环评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丽虹

工程师:张雪

联系电话:02884393619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