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2020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2 服务地点: 内江市境内(但不限于内江市)
2.3 服务范围: 业主所管辖车辆维修保养
2.4 服务期限: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30 日。
2.5 项目总投资:约 80 万元(每年约4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3.2资质要求:
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2)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专项维修资质,必须提供内江市车辆维修管理处颁发的维修许可证;
3.3其他要求:
1)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
2)从事专业汽车维修三年以上,重点客户服务情况说明;
3)2015年以来具有内江市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资格。
4)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26 日 17 时 00 分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到在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合约部(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304号三楼)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 200 元/份,购买后不退还,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地点为 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三会议室(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304号三楼) 。
5.2 投标文件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天,对收到的投标文件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前三的申请人作为本次比选中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战(www.njswgs.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304号
联 系 人: 邱先生
电 话: 0832-2050916
移动电话: 18090336650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