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内江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消毒剂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采购后交由内江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运营的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高新区白马园区污水处理厂),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冠达代(2023)字第005号
二、招标项目:内江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消毒剂招标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仅接受货物生产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4月 11 日至2023年 4 月17 日上午09:30- 11:30至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万达中心写字楼17楼1710-1712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线上报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将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85298880@qq.com,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万达中心写字楼17楼1710-1712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内江市水务有责任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304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2-2050916
采购代理机构: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601号(内江办事处: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万达中心写字楼17楼1710-1712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9582583675